我國的城鄉規劃學科建設工作伴隨國家城鎮化實踐而展開,其以規劃設計和城市研究為學科建設主要內容,形成了空間品質、公共政策、社會實踐并重的學科內涵。當前,應生態文明建設和空間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改革要求,國土空間規劃行業從規劃目標、方法、內容等方面對城鄉規劃學科建設及跨學科交叉融合提出了新的挑戰,行業變革引發了空間規劃規則重塑和人才需求的綜合問題。在此背景下,城鄉規劃學科建設需要回答“可以做什么”這一基本問題,并根據行業變革促進學科教育進行知識體系和能力體系的“內優”,在與相關學科拓展交叉的基礎上進一步融合并實現價值觀和方法論的“外融”。
本文從“內優”“外融”的視角對城鄉規劃學科的內涵進行再認識,以期促進規劃人才培養并為城鎮化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持。文章刊載于《規劃師》2022年第7期,歡迎分享。
【作者簡介】
王世福,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院副院長、教授,華南理工大學亞熱帶建筑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教授、博士生導師,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創新研究中心主任。
麻春曉,高級規劃師,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院博士研究生,現任職于南寧師范大學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趙渺希,通訊作者,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院教授,華南理工大學亞熱帶建筑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教授、博士生導師。
師浩辰,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院博士研究生。
01.城鄉規劃學科的發展趨勢與核心內涵
1.1 城鄉規劃學科的發展路線:伴隨國家建設實踐逐漸系統化與規范化
城鄉規劃學科作為實踐型學科,伴隨著國家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而不斷發展。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城鄉規劃學科的發展也從“計劃經濟”“國家直接投資”的城市建設模式轉向探索和實踐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發展與空間規劃模式。當前,以規劃設計為主干的空間設計能力、以城市研究為主體的理論知識體系共同構成了城鄉規劃學科建設的主要內容。學者們根據規劃編制審批體系、規劃實施監督體系、規劃法規政策體系等具體問題開展了一系列應用性探索,并反饋于城鄉規劃學科的教學和科研,使城鄉規劃學科的建設趨于系統化和規范化。我國的城鄉規劃知識體系傳續于建筑學、工程學的主流傳統,并在引入西方理論的基礎上結合具體實踐形成了學科的知識領域。①在土地利用方面,以土地利用規劃為核心,通過明確發展目標、區域關系、功能布局、空間結構和編制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等系統規劃支持與引導城市空間發展;②在三維城市形態塑造方面,注重外部公共空間和城市特色,以維護公共利益、提升空間品質為核心,通過城市設計、詳細規劃為建成環境提供開發導控依據和方案;③在公共政策方面,以開發控制為核心的規劃體系需平衡土地開發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因此如何在地方政府的“城市經營”“增長機器”導向和區域、城鄉的可持續目標之間形成有效的規劃決策與實施措施,是城鄉規劃學科發展始終面臨的挑戰。在具體的實踐探索中,我國形成了“現狀分析—資料收集—數據分析—情景模擬—目標決策—規劃圖則—規劃文本—審批實施”的城鄉規劃工作范式。在規劃編制審批體系方面,我國形成了以市級總體規劃為中堅的上下銜接關系,如在市級層面以上編制全國、省、市域的城鎮體系規劃與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相關規劃,并實現各級規劃的上下對接,以此作為國家與地區調配資源的政策手段;在市級層面以下編制以控制性詳細規劃為核心的實施性規劃,其中城市設計需注重精細化、品質化的公共空間營造及場所、文脈的維護,居住小區、社區生活圈規劃需注重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等,并與歷史保護、市政工程、公共交通等專項規劃協同,共同推動人居環境的建設。在規劃法規政策體系方面,通過《城市規劃條例》(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90年)、《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1年)、《城市設計管理辦法》(2017年)等法律法規,規范了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城市用地分類與建設用地標準》等技術規范也陸續完善,城鄉規劃作為一種行政職能正朝著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方向邁進。長期以來,我國城鄉規劃教育受到強烈的市場需求驅動,辦學數量和類型都有了大幅增加,尤其是1999年高校擴招以來,更多高校開設了城市規劃本科專業,并促進了城市規劃研究生專業的長足發展①。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提供城市規劃專業教育的工科和理科院校大致形成了4∶1的比例,而到2010年工科和理科院校的數量已經不相上下②。根據最新2021年通過全國城鄉規劃專業教學評估的院校數據,全國開設了城鄉規劃專業教育的54所院校中有60%以上為建筑背景的工科院校、約20%為綜合性大學、約10%為理科院校。面對日益復雜的城市研究需求,城鄉規劃學在協同建筑學、風景園林學的基礎上,融合了人文地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學科內容;工科院校城鄉規劃學科的教師隊伍中約有33.3%的教師來自相關學科領域。學科的交叉融合雖然體現了城鄉規劃學科的多元性和包容性,但是也模糊了其邊界和核心價值,城鄉規劃學科開始尋求自身核心價值體系的回歸。
城鄉規劃學科的規范化首先來自國家專業教育的管理制度保障。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設立的城鄉規劃學學科評議組,以及專業教育評估制度和專業教學指導制度都對城鄉規劃專業設置的基本條件、相關標準及培養方案提出了相當程度的系統化規定。同時,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協會積極開展學術與行業交流活動,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與執業制度,以及一批與學科建設緊密協作的學術刊物共同推動了城鄉規劃學科的發展。
1.2 城鄉規劃學科的核心內涵:空間品質、公共政策和社會實踐三大內涵屬性并重
長期以來,我國的城鄉規劃學科是實踐先于理論的“實干型”學科,缺乏對已有實踐經驗的理論性評估和反思,這也是造成城鄉規劃學科“空心化”危機的根本原因之一。2011年,我國成立城鄉規劃學一級學科,積極響應城鎮化率超過50%的城鄉統籌、區域協調發展需求。隨著2021年城鎮化率達到65%和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構新要求的提出,我國亟需從城鄉規劃“可以做什么”這個基本問題出發,再次明確城鄉規劃學科的核心內涵。城鄉規劃學科首先體現在滿足高品質空間需求的人居環境營建上,而物質性規劃源自空間科學和美學,即以規劃設計為核心、以理想空間形態為目標,滿足人們對功能空間、視覺空間、體驗空間的美好追求。在歷史上,眾多經典的城市規劃皆與城市美化理念有關,如奧斯曼的巴黎改造、伯納姆的芝加哥規劃和奧姆斯特德的紐約中央公園規劃;1961年雅各布斯在《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一書中批判了基于功能秩序和視覺秩序的城市空間營造方式,強調活動多元等人文精神,重視打造市民體驗空間。由于空間尺度的不同,規劃設計的精細程度、控制方式、法定效力等方面存在差異,且空間品質涉及主觀審美等復雜因素,很難用科學語言描述或采用通用評價標準,但城鄉規劃學科的基本使命仍然是追尋“美麗中國”的理想空間范型,營造美好的人居環境。公共政策視野的城鄉規劃是地方政府的一種公共職能,即以規劃管控工作為核心、以公共利益為優先,通過用途許可、開發控制和行為管控等措施對空間關系實施干預。《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年)指出,“城鄉規劃是政府調控城市空間資源、指導城鄉規劃發展與建設、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城鄉規劃通過用途許可確保功能合理,通過開發控制消除負外部性,通過設計治理實現空間和諧。城鄉規劃作為公共政策的基本原理就是通過對建設行為的規制與干預,保證公共空間和基礎設施等的配置得以落實,并逐漸成為社會協商、平衡利益的平臺工具,打造良好的空間關系。
社會實踐是城鄉規劃實施的價值核心,即通過對城市和區域發展的戰略謀劃來明確發展目標,通過具體的規劃部署來明確空間配置,構成目標—措施的規劃邏輯。規劃實施本身就是一個社會過程,是在戰略目標指引下政府、市場與社會多元主體開展具體行動的共同結果。因此,規劃需在運用公權力的基礎上慎重干預私權利,通過公眾參與等方式收集多元主體的不同訴求,并包容多樣化的市場不確定性及非正式空間的使用;同時,在城市治理中需強調“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規劃理念,在空間配置上要回應“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現“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目標。總的來說,城鄉規劃通過規劃設計來滿足人們的空間需求,以規劃管控調節空間關系,以規劃實施落實空間配置,空間品質、公共政策和社會實踐并重,三者共同構成城鄉規劃學科的核心內涵(圖1)。
02.國土空間規劃的轉向與變革
2.1 國土空間規劃的轉向:跨領域交叉融合
2019年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明確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背景下,規劃行業人員需學習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空間規劃體系、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等全新的專業知識,以往的城市交通、住房保障、文化遺產等復雜問題也并未因此消解,由此形成了規劃目標、方法、內容的顯著轉向,跨領域的交叉融合將成為規劃行業的基本工作模式。生態文明建設對所有行業、學科提出了普遍性、根本性的轉向要求,是國家戰略從數量增長導向轉向以發展質量為綱的深刻轉變,其中綠色、健康、“美麗中國”理念就是對空間規劃目標轉向的體現。目前,生態文明更多地體現在生態保護、生境修復等環境本底問題的應對與綠色低碳發展的宏觀政策引導等方面,將其落實到人居環境與自然空間關系塑造層面,尤其是在具體的國土空間層級、尺度上如何踐行生態文明優先理念尚無系統全面的研究。相對而言,側重以自然資源為研究對象的地質學、地理學、農學、林學等相關學科在自然生態方面的研究具有比較優勢,而城鄉規劃學科聚焦人居尺度的傳統則具有解釋人與自然共生關系及空間品質營造方面的優勢。當前,制度變革下的國土空間規劃成為空間資源配置的治理工具,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轉向對城鄉規劃提出了從偏向物質空間規劃、建設、管理的城市導向轉向全域空間治理導向的要求,既要貫徹生態文明觀,也要承載經濟社會的發展,更要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較以往的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更注重從空間規劃的技術方法轉向空間治理的政策創新,以體現空間資源的國家性、空間使用的合理性和地方治理的執行性等特征。國土空間規劃的對象涵蓋社會經濟活動集聚的人工環境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資源全域全要素,空間層次更豐富,要素嵌套更復雜;規劃內容既包括以用途管制為核心的自然資源綜合保護與開發,也包括以人居環境改善為宗旨的開發建設管控與引導,還涉及諸多專項規劃;各類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其組合不僅要求進行自然屬性的疊加分析,還要側重對空間資源價值的梯度傳導,其空間治理還涉及央地責權分配、政府—市場—社會三方博弈、平行職能部門間如何協調等問題,這都對國土空間規劃的統籌性、包容性和協同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 國土空間規劃的變革:規劃重塑與人才需求
國土空間規劃變革的核心集中在空間規劃規則體系的重塑上。針對原先“多規并行”“政出多門”“規劃打架”等問題,從“多規合一”試點改革到部門重組牽頭新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以實現空間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國土空間規劃除了需要解決或規避原有規劃體系的問題,還提出了“能用、管用、好用”的更高要求。其中,“能用”強調規劃的合法性,即規劃需符合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突出底線思維,滿足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需求;“管用”強調規劃的有效性,即以問題為導向發揮規劃的工具理性,既能有效引導空間發展方向,又能有效解決空間配置矛盾,滿足規劃的社會實踐屬性需求;“好用”強調規劃的能效性,即以提升空間價值和使用效益的“空間賦能”為目標,實現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城鎮空間的最優能效,發揮規劃的價值理性,滿足規劃的空間品質屬性需求。空間規劃的“四梁”,即編制審批體系、實施監督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和技術標準體系尚在建構中,難以一蹴而就,導致既有規劃體系仍遺留諸多復雜問題,影響了規劃的能用性。規劃的“八柱”,即“國家—省—市—縣—鎮(鄉)”五級空間及“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三類規劃強調層級傳導的邏輯自洽,以空間用途管制為核心,對傾向于開發的“建設”和傾向于保護的“非建設”實施差別化管理,但空間管控權的上收與改革開放以來地方發展權的下放之間的矛盾,仍影響著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的管用性。當前,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注重加強各個尺度的區域生態與土地資源管理,通過劃定“三區三線”確定國土空間的保護與開發格局,下一步還必須面向未來擬定空間發展戰略,實施科學、智慧、精細的空間治理,既要實現生態保護的底線思維,又要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創新;既要以系統空間關系協調實現整體空間效益的最大化,也要以規劃“先期誘導效應”引導空間價值的超前、超額實現,如此才能實現規劃的好用性。國土空間規劃變革提出了對復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既需要設計型人才,也需要管理型人才;既需要具備各個尺度空間形態規劃知識與設計能力的人才,也需要具備極強政策性的國土空間規劃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更需要兼具政策理解與專業應用、學習溝通與實務執行能力的復合人才。以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制度作為參照,在《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實務》4門考試課程中,基礎理論知識包括基本原理、編制方法、城鄉歷史、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基礎知識,以及市政工程、道路交通、經濟、社會、生態等其他學科的相關知識;規劃實務主要考察考試對象在實際工作中綜合應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此外,在城鄉規劃學科建設中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對系統規范且包容不同院校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以應對行業實踐的具體要求。隨著國土空間規劃的對象從城鄉建成環境拓展到自然資源全域全要素,建筑類院校以空間規劃與設計能力為核心培養的人才雖然仍是行業的重要需求,但是更加多元多變的空間問題、更高更全的實踐創新要求也對城鄉規劃學科的人才培養提出了現實且嚴峻的拓展要求。通過梳理發現,國土空間規劃工作涉及26個學科的知識,但并不存在與國土空間規劃工作完全對應的單一學科知識,因此需要基于多學科知識和能力的相互支撐與交叉融合來重新認識規劃學科的內涵。
03.城鄉規劃學科的優化與拓展融合
城鄉規劃學科通過產、學、研一體化與行業保持著長期的緊密聯系,高校也是行業實踐的重要力量,由此形成了“知識體系與能力體系基礎性支撐—行業實踐方法論增強—價值觀頂層引領”的城鄉規劃學科框架性結構(圖2)。
3.1 城鄉規劃學科知識體系和能力體系的優化
我國的城鄉規劃學科伴隨著城市的發展而演進,在世界通用的專業知識與原理基礎上,探索了編制并實施區域與城市規劃的方式,在支持空間決策、城市治理方面,特別是在以公共服務供給和空間品質營造為核心的城鄉規劃實踐中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工作方法;同時,在城鄉規劃的知識領域還引入地理學、社會學、管理學等相關學科知識,以加強城鄉空間認識及發展規律研究的科學性。
傳統城鄉規劃學科中的“建筑和景觀”知識群落處于核心地位并指向空間與設計兩大主題,其他知識群落如“經濟和區域”“交通和道路”“工程和管理”“方法和技術”則指向城市永續核心價值觀的更新與城市規劃分析、研究和設計方法的改良。自2011年城鄉規劃學成為一級學科以來,其與環境資源、生態、管理、經濟等相關學科的交叉日益加強。泰晤士高等教育2022年第三版中國學科評級結果顯示,我國城鄉規劃學(A﹣)等10門學科的平均評級優于其他任何國家和地區高校的學科評級,體現了我國城鄉規劃學科的學術研究、國際視野、知識轉移和人才培養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以《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的要求為例,其不但強調了傳統的城市總體規劃內容及總體城市設計對城市開敞空間系統、重要廊道和節點、天際輪廓線等空間秩序的控制引導,而且強調了城鄉規劃學科具有的提高國土空間舒適性、藝術性等技術優勢的內容。而有關資源環境底線約束、國土整治修復等內容則屬于傳統城鄉規劃學科中較為薄弱的部分,因此有必要對城鄉規劃學科知識體系進行優化。
目前,城鄉規劃教育主要圍繞空間品質、公共政策和社會實踐三大內涵屬性設置相應課程(表1),在學科知識體系方面可重點加強對空間理想范式、空間發展規律、空間分析方法的理論夯實與知識凝練;在能力體系方面則可加強空間設計與表達、空間管控與治理、空間規劃編制與實施等能力的培養。其中,空間理想范式涉及“什么是好的規劃”“什么是好的規劃結果”的價值觀引導問題,是城鄉規劃學科具有引領作用和服務社會實踐的根本;空間設計與表達則是城鄉規劃學科在空間品質營造方面的核心能力,是空間理想范式的具體化??臻g發展規律是描述和解釋城市發展的現象、發展演變及其規律的內容;空間管控與治理則是城鄉規劃學科中有關公共政策的關鍵內容,是空間發展規律的政策化??臻g分析方法涉及社會調查、數字技術、規劃方法、城市模型等知識,并涉及規劃工作科學性的提升;空間規劃編制與實施則是城鄉規劃學科具有應用性的關鍵,是空間分析方法的實用化。
以華南理工大學國家一流本科專業教改計劃為例,通過設置《土地資源學》《環境生態學》等課程,聘請廣州地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的相關學者共同講授等方式,在知識體系方面加強對環境生態、自然地理等知識點的梳理,提高學生對空間理想范式和空間發展規律的認識;通過規劃原理、法規、開發控制等公共政策相關課程的改革來加強對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研習和討論;通過強化資源評價、用途分類管制、相關主體利益等設計課評價標準來優化規劃設計能力培養體系;通過“三下鄉”“精準扶貧”“社區微改造”“社區規劃師”等社會實踐或專題社會調研、設計工作坊等方式,加強對中國國情的社會實況教育,引導教學體系從“總體規劃+城市設計+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的設計課主線串聯相關理論,逐步走向“空間分析+空間品質+公共政策+社會實踐”的知識與能力綜合訓練,響應當前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的發展需要。
3.2 城鄉規劃學科價值觀和方法論的拓展融合
(1)生態文明價值觀的全面融入
我國城鄉規劃有關價值觀的理論總體上借鑒了西方發達國家的城市化思潮和現代城市理論,如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理論主張疏解中心集聚和改善人居環境;物權意義的土地利用管控起源于普魯士的區劃法規,美國區劃強調測量師、建筑師業務的融合和衍化;雅各布斯批判性建構的自下而上的城市社會主體視角理論等。
伴隨我國的城市實踐,城鄉規劃學科也開展了自身問題的探索。1921年廣州建立了我國現代意義上的第一個市政制度,國家層面也開展了重要城市的規劃編制與實施;20世紀40年代《大上海都市計劃》提出“衛星城”的理念;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土地的市場化開發,我國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控制性詳細規劃制度;2000年以《廣州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為代表的城市總體規劃改革,既反映了城鄉規劃學科服務城市發展的應用屬性,也推進了學科價值觀的建設。我國在快速、大規模的人口城鎮化和土地城鎮化過程中承接了全球化的制造業分工,經歷了極其迅速的工業化,走出了一條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的城市化路徑,如珠三角地區在工業文明主導的發展價值觀下,以放棄?;~塘大片農業水域為代價,實現了全球產業分工體系中的“世界工廠”地位。新時代的生態文明建設強調,城鄉規劃學科要深刻反思人工與自然的根本關系,踐行價值觀方面的一次糾偏,緩解人工建成環境與自然生態本底的沖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目標。我國的城鄉規劃學科價值觀將以融入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保護利用的底線約束思維來提升學科建設頂層的價值觀。
在城鄉規劃學科建設方面,可以結合各類教改項目與課程思政建設,重點在知識體系方面全面融入生態文明價值觀,尤其是在有關空間理想范式和空間發展規律的城市發展歷史、理論課程中,從強調功能合理、形態優美全面轉向自然優先、社會優先等價值分析的范式。
城鄉規劃學科方法論向外拓展融合的標準是可以更好地用于配置空間資源和實施空間治理,即有助于城鄉規劃在土地利用和空間形態方面更好地完成社會分工。而解決問題是突破城鄉規劃學科分野的現實依歸,實踐中的知識轉移也為提升規劃效能提供了可能,如在廣東某地規劃設計中,設計團隊聽取地方意見,采用道路中線單向拓寬、規避兩廂農地矛盾,在隨后的城市更新中也通過單向拓寬道路、減少兩側民房拆遷量來節約建設投資。顯然,從減少農地矛盾到降低老城拆遷量的知識遷移體現了方法論交叉融合的應用價值。2007年,在國家正式發布主體功能區規劃之前,廣東增城早在2003年就開始探索北部生態旅游區域不考核GDP的地方實踐,各類規劃“試錯”實踐使得城鄉規劃學科具備了增益新知識和創新方法論的巨大潛力。在更為常態的空間治理過程中,文化遺產保護、弱勢群體居住保障、地方財力約束與生態文明建設內容同步涌現,如何融貫生態、社會、經濟的多學科知識以形成最優利益格局,是城鄉規劃學科作為應用型學科必須以交叉融合的方式來提升的關鍵議題。
借鑒相關學科方法論一直是城鄉規劃學科及行業發展的客觀需求。在我國規劃從城市規劃、城鄉規劃發展到全域性的國土空間規劃的過程中,傳統的城鄉規劃設計機構與土地規劃機構在行業實踐中仍處于第一線,跨領域、跨專業的統籌協同已成為各個機構面臨的關鍵現實挑戰。因此,規劃專業人才不但要強調學習拓展能力,而且要從傳統的“了解工具書”轉向“回答問題的人”,回答如何運用國土空間治理的其他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形成空間規劃方法論,行業實踐再一次從空間品質、公共政策、社會實踐三大內涵屬性上倒逼城鄉規劃學科的建設。
從規劃設計到空間治理,城鄉規劃一級學科建設需要在與相關學科拓展交叉的基礎上進一步融合,尤其是在有關科學定量和全域視角方面的融合。來自環境、生態等自然科學,農業、水利、交通等工程科學,以及信息時代突進的計算社會科學,都帶來了基于量化研究的空間分析方法,城鄉規劃學科必須將其融為空間規劃方法論的一部分。公共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學科則注重問題診斷和決策支持,具備類似全科醫生式的治理方法,也是城鄉規劃學科在公共政策及社會實踐屬性方面拓展融合方法論的重要來源。
3.3 城鄉規劃學科內涵的再認識
為應對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的變革,作為應用型學科的城鄉規劃學需及時對學科內涵進行再認識。通過審視城鄉規劃學科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既往的城鄉規劃學科實踐既包含了生態空間的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等專項規劃編制內容,也包含了針對農業空間中鄉村空間、田園綜合體、大地景觀等規劃設計內容??梢?,城鄉規劃學科基本具備在城鎮空間、生態空間、農業空間中支撐“能用、管用、好用”的規劃實踐的能力。
從我國城鄉規劃學科的發展規模來看,如果去除留學生因素來考察非英語國家的規劃院校碩士點數量,我國廣義的規劃學科學位點(理科、工科)是按照國家人口比例計算得出的,接近于日本(40所)、荷蘭(5所),從匹配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的角度來說,學科規模并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危機。學科建設涉及規劃院校的行業實踐能力,但當前的行業資質、作業要求及空間數據不開放等執業瓶頸,以及高校人事考評制度對橫向科研實踐的忽視,導致以設計教學見長或者偏向于工程實踐的教師難以得到晉升,高校從事規劃實踐工作的總體能力顯著下降,師資隊伍中鮮有行業領軍人才,加劇了學科建設與行業需求的錯位。對于城鄉規劃學科而言,“將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最終體現的應該是以美麗山河為底圖,勾繪詩意人居的規劃實踐,并歸納我國實踐蘊含的規劃理論和方法,為此急需行業與學科在空間品質、公共政策、社會實踐的內涵建設上深化協同,相互饋哺。
概而言之,城鄉規劃學科應直面“可以做什么”這一基本問題,結合既往的外拓經驗,進行知識體系和能力體系提升的“內優”,補齊空間理想范式、空間發展規律、空間分析方法等方面的短板;同時,注重師資力量培養和行業實踐的現實需求,切實推進價值觀和方法論的“外融”,形成服務全域全要素、全過程空間治理和空間價值創造的優勢(圖3)。
04.結語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入高質量發展的攻堅階段,強調生態文明理念是新時代行業與學科建設的基本準則,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科學自然觀也是應對氣候變暖、能源危機、生態退化等全球性議題的方法論。規劃行業變革和學科建設共同面臨滿足國家發展需求的新挑戰,既要傳承“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傳統空間營造經驗,也要響應構建新格局的全域全要素創新空間治理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對城鄉規劃學科從城鄉建成環境尺度走向全域尺度,空間品質、公共政策、社會實踐并重的內涵屬性予以深刻的再認識??臻g品質屬性強調從人居環境拓展到人與自然的生命共同體,公共政策屬性強調在空間營造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用途管制,社會實踐屬性則強調從城市治理走向全過程空間治理,全面實現學科的“內優”與“外融”。值得指出的是,即便作為應用型學科,城鄉規劃學科也應保持一定的定力,畢竟學科發展的核心是知識貢獻和人才培養,僅拘泥于行業實務有可能使規劃學科失焦長遠發展的方向,方法論外拓應以服務“能用、管用、好用”的空間治理創新為目標,而價值觀提升則是在強調城市作為地方性公共空間的基礎上進一步走向國家性視角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文明觀。【注 釋】
①據2019年的統計數據,全國共有城鄉規劃專業本科點231個,在校學生為42099人;全國共有城鄉規劃學碩士學位招生單位96個,其中學術型碩士(工學碩士)招生單位為68個,城鄉規劃學專業學位(城市規劃碩士)碩士招生單位為28個,在校學生為5225人(其中學術碩士為2615人、專業碩士為2610人);全國共有城鄉規劃學一級學科博士點16個,在校學生為801人。
②至20世紀80年代末,全國至少有13所建筑工程類高校和3所地理類高校提供城市規劃專業教育;根據2012年高考招生目錄,以“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目錄招生的理科院校達166所,工科院校為175所。
來源:規劃師雜志